新325国道一、二标段路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325国道一、二标段路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442号8楼(阳江市大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23-2021-00005
项目名称:新325国道一、二标段路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50,803.10 元
最高限价(如有):3950803.1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325国道一、二标段路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441723-2021-00005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完工期 |
新325国道一、二标段路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 | 1批 | 3950803.10 | 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完成验收 |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 简要技术要求:为完善新325国道的照明工程,改善来往车辆夜间出行条件,提高行车安全系数,完善当地基础配套设施,给当地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阳江市阳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提出本项目的建设。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阳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完成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4日至 2021 年2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442号8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442号5楼开标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
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本表详见附件,可供下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阳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清泉路6号
联系方式:0662-6226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阳江市大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442号
联系方式:0662-2233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662-2233584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新325国道一、二标段路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代理合同)新325国道一、二标段路灯建设工程项目(1).pdf
阳江市大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