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镇那㙟村委会自来水增压设备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溪头镇那㙟村委会自来水增压设备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阳江市大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采购机构”)受阳西县溪头镇那朗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溪头镇那㙟村委会自来水增压设备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采购方式
1. 项目名称:溪头镇那㙟村委会自来水增压设备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DGCG20240002。
3. 数量:一套。
4. 项目内容:建设一台自来水增压泵和其他配套设施。
5. 项目预算:人民币406200.00元。
6. 交货期:采购人按实际需求量向成交供应商订货,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7. 采购方式:邀请询价。
8. 付款方式:①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②完成供货与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二、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日。
三、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7:00(北京时间)。
2、报价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442号八楼。
四、报价须知
(一)参选企业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项目采购清单明细表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应根据询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作出报价。
(二)如果因为参选企业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项目采购清单明细表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参选企业承担。
(三)参选企业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项目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
五、询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参选企业的报价应是总价,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预算价)。
(2)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参选企业一次性提交报价资料,不可修改。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参与报价参选企业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核,推荐3家或以上实质性响应需求的参选企业。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推荐3家或以上通过实质响应需求的参选企业,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参选企业为成交企业。
(2)终止规则:在询价公告期间,招标人因故取消本项目任务、变更项目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项目需求的参选企业不足3家的,询价终止。六、代理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阳江市大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442号八楼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662-3180266
阳江市大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